根据全国考办相关规定,我区藏语言文学(基础科段)、汉语言文学(本科段)和藏语言文学(本科段)三个专业的课程设置学分不满70学分,须重新调整专业设置,具体为:
一、 藏语言文学(基础科段)原课程数12门,66学分,其中00585中国古代文学作品选(一)(6学分)和04420梵文基础(6学分)为二选一课程,现将该两门课程调整为必考课程,增加6学分,调整后该专业课程数为13门,总学分72学分。
二、 汉语言文学(本科段)原课程数11门,66学分,其中00818文献学(5学分)、00814中国古代文论选读(4学分)、00819训诂学(5学分)、00815西文文论选读(4学分)和文艺心理学(5学分)为五选二课程,现将该五门选考课程调整为五选三,增加4—5学分,调整后该专业课程数为12门,总学分71—72学分。
三、 藏语言文学(本科段)原课程数12门,68学分,其中选考二组00429教育学(一)(4学分)和00277行政管理学(6学分)为二选一课程,现将该两门课程调整为必考课程,增加4—6学分,调整后该专业课程数为13门,总学分72—74学分。
调整后的专业课程从2012年10月1日起执行。请考生认真阅读专业考试计划,选择好报考科目。
附件:自治区2012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与时间安排表(第122次)
西藏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二○一二年七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