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省201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2011-09-23 新闻来源:浙江教育考试院

各市招考机构、报考点高校、研究生招生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和招生简章的通知》(教学司〔2011〕16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1〕10号)有关规定 ,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就我省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考生报考条件严格按教育部《2012年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教学司〔2011〕16号,附件2)执行。
二、报名
  报考2012年硕士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逾期不予办理。
  (一)报名时间及网址
  1. 报名时间:2011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
  应届本科毕业生可在2011年9月25日至29日每天9:00-22:00提前预报名。应届毕业生预报名信息有效,无需重复报名。

推荐免试生须在10月31日前凭推荐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放的校验码在研招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并与其他考生同期现场确认报名信息,但不得再参加统考。

2. 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
  考生登陆网站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规定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 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8号〕)和《201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4.国家按照一区、二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

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范围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为少数民族地区的定向或委托培养方式),方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不得更改。

5.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6.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二)所有考生(含推免生、研究生支教团和农村教育硕士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照相。

1. 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
  2011年11月10日至14日,逾期不再补办。各报考点应及时发布网上公告,明确具体工作时间及确认地点。
  2. 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核对,考生确认本人网报信息。

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自负。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2)按规定收取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
  (3)报考点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三、考生资格审查
  招生单位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招生单位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再准予考试。

招生单位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发现伪造证件情况时,可扣留伪造证件。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 、入学资格或学籍。

四、初试日期和时间
  2012年1月7日至1月8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月9日进行)。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1月9日,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2011年12月25日-2012年1月9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参加初试。

我省实行网上阅卷,主观题的考试用笔必须使用0.5mm黑色签字笔。

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五、我省报考点设置情况
我省硕士研究生13个报考点设置如下(单位名称前4位数字为报考点代码,报考点名称后为所受理报考的单位范围,浙江理工大学报考点2012年始取消):

1.3301 杭州市教育考试院报考点:报考全国统考(不含浙江大学、中国美术学院艺术类专业)、联考(其中:报考浙江工业大学、浙江工商大学、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浙江财经学院、浙江理工大学“工商管理硕士联考”,浙江工商大学“旅游管理硕士联考”,浙江工业大学“工程管理硕士联考”的考生,只能在该报考点办理报考手续);确认浙江工业大学、浙江中医药大学、浙江工商大学、浙江理工大学推免生与杭州师范大学农村教育硕士生的网报信息。

2.3302 宁波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报考点:报考全国统考、联考(其中:报考宁波大学“工商管理硕士联考”与“公共管理硕士联考”的考生,只能在该报考点办理报考手续);确认宁波大学推免生与农村教育硕士生的网报信息。

3.3303 温州市教育考试院报考点:报考全国统考、联考;确认温州医学院推免生的网报信息。

4.3304 嘉兴市教育考试院报考点:报考全国统考、联考。

5.3305 湖州市教育考试中心报考点:报考全国统考、联考。

6.3306 绍兴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报考点:报考全国统考、联考。

7.3307 金华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报考点:报考全国统考、联考(其中:报考浙江师范大学“工商管理硕士联考”与“公共管理硕士联考” 的考生,只能在该报考点办理报考手续);确认浙江师范大学推免生与农村教育硕士生的网报信息。

8.3308 衢州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报考点:报考全国统考、联考。

9.3309 丽水市招考中心报考点:报考全国统考、联考。

10.3310 台州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报考点:报考全国统考、联考。

11.3311 舟山市教育考试中心报考点:报考全国统考、联考。

12.3312 浙江大学报考点:杭州市(含各县)报考本校统考、联考及各地报考本校“单独考试”、“强军计划”,“工商管理硕士联考”、“公共管理硕士联考”,确认报考本校推免生网报信息。

13.3313 中国美术学院报考点:全国报考本校统考、“单独考试”,确认报考本校推免生网报信息。

六、其他
  录取工作按教育部规定执行。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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